[多选题]甲公司委托乙公司购买1台机器,双方约定: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机器;机器购买价格为20万元;乙公司的报酬为8000元。双方未约定其他事项。乙公司接受委托后,积极与丙公司交涉协商,最终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丙公司处购得该种机器1台,价款为19.5万元,乙公司为此支出了4000元费用。乙公司依约将机器交付给甲公司,但向甲公司提出,双方约定的购买机器价格与实际购买机器价格之间的差额5000元归乙公司所有,或者由甲公司承担处理委托事务而支出的4000元费用。甲公司表示拒绝,乙公司因此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甲公司提起反诉,主张机器存在瑕疵,要求乙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经查,该机器确实存在质量瑕疵。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是何种合同?
2.乙公司主张取得购买机器差价款5000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乙公司主张由甲公司承担处理委托事务而支出的4000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4.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
[单选题]运用要素贡献法评估无形资产时,可以选择( )。
正确答案 :D
三分法
解析:有些无形资产,已经成为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由于某些原因不可能或很难确定其带来的超额收益,这时可以根据构成生产经营的要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贡献,从正常利润中粗略估计出无形资产带来的收益。我国理论界通常采用"三分法",即主要考虑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三大要素:资本、技术和管理,这三种要素的贡献在不同行业是不一样的。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