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些已经取得资产所有权,但流动资金缺乏的企业来说,可以将自有的资产转卖给租赁公司,再向租赁公司租回原有设备以达到补充流动资金的目的,这种租赁方式就是回租租赁。转租赁是出租人从制造商处租入设备再转租给最终用户,直接租赁就是租赁公司和承租人之间的直接的设备租赁关系,杠杆租赁是出租人出少量的钱,大部分资金由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方式。
《物权法》第二百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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