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CD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军事法院院长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和审判委员会委员

题目: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可以任免哪些人员?

解析:

选择A、C、D.根据宪法第67条关于人大常委会职权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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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第 89 题 个体工商户乙欠缴营业税l5万元,当税务人员上门征收税款时,乙组织甲等多人进行暴力围攻,殴打税务人员,抗拒缴纳,其中甲出手最狠,将一名税务人员打成重伤。则关于甲的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逃税罪

    抗税罪

    抗税罪与故意伤害罪实行并罚

  • 解析:[考点]故意伤害罪

  • [多选题]第 81 题 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阶段受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 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

  • 解析:[考点] 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诉讼权利

  • [多选题]A市甲水果公司经理和B市乙农贸公司经理在C市洽谈时签订了一份苹果买卖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交货地点为D市,并规定发生纠纷时由C市或D市的法院管辖。后甲公司迟迟不到D市提货,乙公司唯恐时间过长影响苹果质量,便将苹果运至与A市临近的E县,并通知甲公司到E县提货。甲公司虽不同意,但也只好自己派汽车将苹果运回A市。后发现该批苹果中掺杂了一些次品,甲公司欲起诉乙公司要求赔偿。则关于本案的管辖,说法正确的是: ( )
  • D市法院有管辖权

    B市法院有管辖权

  • 解析:AC。本题涉及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和协议管辖的基本知识。协议约定合同管辖的法院必须唯一确定,本案中的约定无效,因此C市法院作为合同签订地法院并不能取得管辖权。《民诉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本案中E县是实际履行地,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变更履行地点上并未达成一致,是乙公司的单方面决定,所以仍应以D市为合同的履行地。所以D市法院作为合同履行地法院、B市法院作为被告住所地法院都有管辖权。

  • [多选题]根据下列材料,回答 88~91 题: 某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欲出让一幅位于该市北区的土地,志远房地产公司正拟开发商品住宅小区而需用土地。
  • 由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招标,志远公司参加投标取得

    由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拍卖,志远公司参加竞买取得

  • 解析:

    【考点】商品房开发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 [多选题]法律关系有不同的分类标准,但是如果按照公私法的划分的标准,法律关系可以划分为三大类:公法法律关系、私法法律关系和公私法(社会法等)混合法律关系。关于以上的分类,以下论述中正确的是:( )。
  • 公法法律关系既有实体法律关系又有程序法律关系,例如宪法、行政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关系

    在私法法律关系中民法和商法法律关系是最典型的私法法律关系,一般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横向关系,所以国家在保护和调整这种关系方面的作用是不需要的

    公私法混合法律关系一般调整纵向和横向结合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企业法、预算法、计划法、银行法等法律关系

  • 解析:「考点」法律关系的分类「解析」我国长期对公私法划分持否定态度,而自80年代末期以来,此观点逐步改变。分类的标准主要是通过法律保护的利益以及保护方法。

  • [多选题]高林已6个月未向其母刘老太支付赡养费,刘老太生活遇到严重困难,遂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让高林先行支付3个月的赡养费600元,法院审查后裁定先予执行。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 法院应当责令刘老太提供担保,如刘老太 不提供担保,则驳回其申请

    若高林不服,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若法院受理高林的复议申请,认定原裁定正确,则应裁定驳回高林的申请

  •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9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故A项表述错误,是“可以”而不是“应当”,应选。《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此处的申请复议应向做出裁定的本法院申请,而不是上一级人民法院,故B项表述错误,应选。《民诉意见》第ll0条规定:“对当事人不服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及时审查。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故C项表述正确而D项表述错误,故C项不选D项应选。本题答案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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