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周某和甲、乙二人合伙经营“重庆火锅城”,三人商定由甲负责全面的经营管理.在经营过程中“重庆火锅城”欠丙货款5000元.乙用从某银行贷来的10万元投资股票,投资失利到期无法还贷.丁有一栋房屋,出租给甲住,甲拖欠了六个月的房租12000元.于是,丁就经常在“重庆火锅城”赊账消费,共欠餐饮费12500元.关于本案,甲、乙、丁和某银行分别提出以下请求,其中哪一项是有法律依据的?【】
                                                             正确答案 :A
                    
                      
                                                                                     甲说:“丙的货款,应该由‘重庆火锅城’来偿还” 
                                                                                                                                                                                                                
                    
                                     [单选题]某先生在2007年2月1日存入一笔1000元的活期存款,3月1日取出全部本金,如果按照积数计息法计算,假设年利率为0.72%,扣除5%利息税后,他能取回的全部金额是( )元。
                                                             正确答案 :A
                    
                      
                                                                                     1000.53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