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罪与非罪

题目:犯罪概念通过回答“什么是犯罪”这个问题,从总体上为我国刑事司法实践提供了划清( )的基本标准。

解析:解析:犯罪概念是从总体上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而犯罪构成则是分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界限的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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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西周的法官在审判中采用察言观色的审讯方法即( )。
  • 五听


  • [单选题]下列关于法律部门划分的表述,正确的是( )。
  • 法律部门的划分虽然有客观依据,但最终还是人们主观活动的产物

  • 解析:解析:法律部门的划分的标准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方法,都是客观的,但是从最终上讲,法律部门的划分还是人为的,是人们主观活动的产物,故A项正确。法律部门的划分并非为统计本国法律数量的多少,而是保持法律规范之间的协调统一,故B项错误。划分法律部门应当考虑各法律部门之间法律规范的规模或数量之间保持大体上的均衡,但是不可能保持相等。故C项错误。随着社会的发展,会形成新的法律部门或者改变某一法律部门的属性,因此法律部门的划分不可能一成不变,D项错误。

  • [单选题]下列哪一项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
  • 国家强制力是法律实施的唯一保证力量

  • 解析:解析:本题的考核要点是考生对一些基本理论的掌握。选项A和B的表述完全正确,它们阐述了“法律具有利益性”和“法律是权利和义务的结合体”。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其他社会规范通常为人们设定义务,而不是权利,例如道德、宗教等。之所以说“法律的强制力具有潜在性和间接性”,是因为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并不意味着法律实施过程的任何时刻都需要直接运用强制手段。当人们自觉遵守法律时;法律的强制力并不显露出来,而只是间接地起作用,这种强制性只在人们违反法律时才会降临在行为人身上,选项C的表述之所以不正确,是因为国家强制并不是法律实施的唯一保证力量,法律的实施还可以依靠诸如道德、人性、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因素。

  • [多选题]关于西周时期法律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有( )。
  • 西周时期实行“附从轻,赦从重”的刑法原则

    “七出”、“三不去”为西周时期婚姻解除的制度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西周时期法律制度。西周时期适用罪疑从轻、罪疑从赦的刑罚适用原则,在《礼记.王制》还规定有;“附从轻,赦从重”原则,即适用刑罚可轻可重者,一律从轻附刑;实行赦免时,应包括过失误犯的重罪。可见,A项是正确答案。亲亲相隐制度最终确立于汉代,而不是西周,故排除B项。西周在审判制度上“以两剂禁民狱”、“以两造禁民讼”,…‘剂”的意思为诉状,而不是买卖契约。“造”的意思为到庭。可见,C项表述错误。西周时期实行“七出”、“三不去”制度,属于婚姻解除制度的范畴。可见,D项是正确答案。

  • [单选题]无处分权人签订的处分财产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
  • 正确


  • [多选题]我国对1982年《宪法》先后进行了四次修正,第三次修正的内容包括( )。
  •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将镇压“反革命的活动”修改为镇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

  • 解析:解析:考查要点是我国现行《宪法》的四次修正。我国《宪法》的第三次修正案是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该修正案明确规定“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在邓小平理论指引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将国家对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基本政策合并修改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将镇压“反革命的活动”修改为镇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因此,B项、C项是正确的;A项、D项是错误的

  • [多选题]服刑的犯人,有下列哪些情形的,依法应当减刑?( )
  •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检举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对国家和社会有重大贡献的

  •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78条的规定,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因而本题的正确答案应为A、B、C、D。

  • [单选题]下列哪种情形应当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 )
  • 丛某因出国而未在法定期限内对钟某侮辱案提出控告

  •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追诉时效延长的情况。《刑法》第88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本题中,A选项中汤某的行为属于逃避审判,因此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C选项属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情况,因此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D选项中秦某的行为属于逃避侦查,因此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B选项中“丛某因出国而未在法定期限内对钟某侮辱案提出控告”,并没有可以延长追诉时效的理由,因此要受追诉时效的限制,故本题选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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