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题目: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现地方规章与部门规章不一致时,应当选择下列哪种做法?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行政诉讼法》第53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座谈会纪要》对规章冲突的选择适用作出明确规定: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相同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适用:(1)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授权部门规章作出实施性规定的,其规定优先适用;(2)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部门规章对于国务院决定、命令授权的事项,或者对属于中央宏观调控的事项、需要全国统一的市场活动规则及对外贸易和外商投资等事项作出的规定,应当优先适用;(3)地方政府规章根据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授权,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具体规定,应当优先适用;(4)地方政府规章对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作出的规定,应当优先适用;(5)能够直接适用的其他情形。不能确定如何适用的,应当中止行政案件的审理,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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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选题]下面关于宪法的根本特征,说法不正确的是
  • 宪法不能直接作为实际案件的审理依据

  • 解析:

    D,1、从法理上来说,宪法是应该可以被当做审理的依据的。从世界各国来看,也是一大趋势之一。但是,要注意的是,运用宪法作为审理依据是不可以普通法院来实行的,而是由专门的法院来实行。国际上有两大派系,一大派系是专门成立宪法法院来审理案件是否是违宪的,另一大派系是由专门的宪法委员会来审查是否一个行为是违宪的。

    2、从我们国家来看,尚没有建立一个完整的违宪审查制度。从审判实际来说,我们的各级法院都是不能以宪法为依据审理案件的。在我们的司法历史上,仅有一案时直接原因宪法的条文进行审判的,那就是发生在山东的“齐玉玲案”,直接引用了宪法关于受教育权的规定。


  • [多选题]孙某是一个著名的影星,相关消息经常出现在报纸杂志上。有个记者对孙某相关的某事做了报道,但孙某认为记者的报道失实,要求记者赔礼道歉并赔偿,记者拒绝。孙某恼羞成怒,出资雇用几个人将该记者打伤。后来司法机关介入,将孙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拘留。孙某声称,他明知打伤记者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但是记者的报道严重失实,他忍无可忍。社会公众对孙某的行为议论纷纷。关于此事,以下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 孙某明知故意伤害是违法的,但还执意去做,明知故犯,应当罪加一等 孙某明知故意伤害是违法的,但还执意去做,明知故犯,体现了了法的指引作用 公众对于此事的议论和不同看法,体现了法的教育作用,无论什么样的情况下,都要通过正当的合法的手段来解决纠纷 孙某是公众人物,他应当容忍自己的私人生活曝光于公众,法律对他的隐私权的保护力度也就不如普通人那么高

  • 解析:【考点】本题考点是法的规范作用和法律适用。 【解析】根据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形式和内容,将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法的规范作用是法律必备的,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具有,可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所以,指引作用的对象是每个人自己的行为。评价作用,是指法律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预测作用,是指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社会规范的存在就意味着行为预期的存在,而行为的预期是社会秩序的基础。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教育作用的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强制作用,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强制作用的对象是违法犯罪者的行为,制定法律的目的是让人们遵守,是希望法律的规定能够转化为社会现实。本题中,孙某明知法律禁止非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却实施了伤害行为,说明了法对他的指引作用。指引作用的对象是孙某自己的行为。所以选项B正确。社会公众通过孙某之事了解到无论什么样的情况下,都要通过正当的合法的手段来解决纠纷 ,这是通过法的实施对社会公众产生了影响,具有教育作用,所以选项C是正确的。在法律的适用中,一条基本的原则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因人的身份、地位、财产状况等情况而加以区别对待,所以对孙某应予以正确的法律评价,既不能因其明知故犯就罪加一等,也不能因其是公众人物就剥夺对其隐私权的保护,所以,选项A、D是错误的。

  • [多选题]第 99 题 下列哪些罪犯是应当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
  •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绑架过程中致使被绑架人死亡的犯罪分子

  • 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5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中,C选项依据《刑法》第239条应判处死刑。

  • [单选题]某国公民杰克逊18岁,在上海某商店购买一款手机,价值4000元人民币。三天之后,杰克逊在另一商店发现该款手机的价格便宜许多,便到前一商店要求退货,被拒绝。杰克逊遂向上海某法院起诉,理由是根据其本国法,男子满20岁为成年人,自己未届成年,购买手机行为应属无效。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认定杰克逊的行为有效,手机不能退货


  • [单选题]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检察院可以派员出庭,也可以不派员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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